贵安新区直管区鼓励促进师生落户花溪大学城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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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直管区鼓励促进师生落户花溪大学城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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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直管区鼓励促进师生落户花溪大学城政策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常委专题会、贵安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花溪大学城规划建设情况汇报专题会议精神,鼓励广大师生落户贵安新区创业就业,真正“使城市美起来、让老师住下来、让学生留下来”,推动人才资源快速聚集贵安新区,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1.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的在册在编教师。

2.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引进的专家、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等。

3.户籍迁入花溪大学城(党武镇行政区划),不含集体户口,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创业就业,且毕业时间为 2011年 1月 1日之后的大学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贵州籍大专生。

(二)适用范围

前款规定的本政策适用对象在花溪大学城(党武镇行政区划)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特殊补贴、业务代理、租房补贴、培训补贴、落户奖励、教育优先等政策措施。

二、购房补贴

符合前款条件的首次购房人员,其购房时间为 2018年 12月 31日(含)前的,给予300元/平米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日期为准。2017年 12月 31日(含)前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了给予300元/平米购房补贴外,还可享受契税全额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贴息一年补贴和3年 50%物管费用补贴。

三、特殊补贴

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首次在花溪大学城(党武镇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前款购房补贴外,还可享受一次性特别资助购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教授5万元/人,副教授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本条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业务代理

在大学城管委会双创服务中心设立师生服务窗口,为教师、在校生、毕业生提供免费咨询、代理、代办服务,包含户籍迁入、医疗保险、创办公司、申请政策兑现等。

五、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创业就业并租用生活用房(公寓)的,3年内给予 100元/月/人的住房租金补贴和一次性 1000元/人的家居补贴。

六、培训补贴

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新区组织的职业能力培训,培训费用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304号)文件规定,培训合格后给予全额补贴。

七、落户奖励

大学毕业生户籍迁入花溪大学城(党武镇行政区划),不含集体户口,给予一次性现金落户奖励,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本科生5000 元/人,贵州籍大专生3000 元/人。

八、教育优先

符合本政策适用对象条件的人员在花溪大学城(党武镇行政区划)购房落户的,其子女享受贵安新区小初高12 年免费教育,可就读户籍所在地片区服务学校,享受贵安新区相关教育优惠政策。

享受本政策措施相关补贴的人员,应当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居住满五年,不足五年搬离或将户籍迁出贵安新区直管区的或五年内将该商品住房转售的,须退回已享受的所有优惠政策。

本政策措施由贵安新区大学城管委会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该落户政策统一在网上申请,目前网站正在调试中。我们将第一间发送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图文来源:贵安新区大学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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