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
关于征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届校友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2020年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如其来。在这场抗击疫情战役中,广大师生和社会各届校友在校内外抗疫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舍小家顾大家、各尽心力齐心抗疫的人和事,谱写了一曲曲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抗疫阻击战赞歌。为铭记抗疫过程,弘扬抗疫精神,校博物馆作为我校担负服务教学、科学普及、涵养文化、教育师生的职能机构,本着征集、典藏、研究、弘扬人类和自然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自今日起,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校友征集大家广泛参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各种物证。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依据、原则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河北师范大学文物征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
2.征集原则:
校内突出河北师范大学各单位教职工为防疫做了什么工作、怎么做的、在落实上级指示等方面做的怎么样、如何克服困难开网课、为疫区学生做了哪些、为非疫区在家学生做了什么;
校外突出社会各届校友为国家、为社会做了哪些突出工作,要突出集体,突出典型人物,突出典型事迹。
3.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校友有关抗击疫情的实物、文字、照片、视频资料。包括战斗在一线的工作人员和校友的日记、请战书、信件;在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友在岗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校友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及有关物品,宣传横幅及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等防护用品等。
4.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校友所办的企业、机构或校友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及物品记录等相关材料。
5.各类媒体形成的有关我校和社会各界校友的纪实资料和宣传资料,包括先进人物采访报道文字、图像及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资料等。
6.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校友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及书法绘画作品等。
7.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校友其他与此次抗“疫”相关具有独特价值或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校博物馆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本馆负责征集、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的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项藏品捐赠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予以退回(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3.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4.温馨提示:抗疫期间,不便面谈,有捐赠意向者请先电话或邮件商洽事宜
联系人:
邵晋伟 80786350
李 勍 80786352
联系邮箱:
bowu@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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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
排版/曹晓琳
审核/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