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范围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拟招生计划 | |||
辽宁 | 河北 | 山东 | 黑龙江 |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00 | 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 25 | 25 | |
绘 画 | 10000 | 20 | 10 | ||
环境设计 | 10000 | 20 | 20 | 10 | |
音乐表演 | 10000 | 25 | 20 | 10 | |
合计 | 90 | 75 | 20 |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四、专业考试
2、河北省、黑龙江省(环境设计)、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所报考专业属所在省统考专业范围,还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本科合格成绩。我校在各省设置的考点,只受理该省份考生报考,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3、校考科目及分值 (1)美术类 素描(头像)150分、色彩(静物)150分,满分300分。
4、校考科目、时间及地点
(2)河 北
科目: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环境设计、绘画
时间:环境设计、绘画 2015年2月27 日
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注: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各省、市招考办公室公布为准,我校不另行通知。5、校考成绩公布方式 考生于2015年4月25日后到渤海大学招生网(http://www.bhu.edu.cn)查询成绩。五、录取原则 辽宁省、黑龙江省(音乐表演)考生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以志愿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河北省、黑龙江省(环境设计)、山东省考生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所报考专业属所在省统考专业范围)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线上录取,同时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我校校考成绩合格证。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志愿优先原则,按校考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各省招考办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 外省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35分。 综合成绩核算方法如下:1、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生)
六、录取体检标准 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渤海大学2014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
专业名称 | 科类 | 辽宁 | 河北 | 山东 | 黑龙江 |
绘画 | 艺理 | 242.9 | 276.2 | 274.6 | |
艺文 | 232.6 | 270 | |||
环境设计 | 艺理 | 257.6 | 274.6 | 278 | 270.8 |
艺文 | 262.4 | 267 | |||
音乐表演 | 艺理 | 250 | 声乐273 器乐287 | 166 | |
艺文 | 237.4 | 272.8 |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