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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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通知

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现已启动,本次公派留学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硕士生研究生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被我校录取的具有我校保研资格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读硕士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6、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详见该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7、申请人应符合该项目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该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1、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查看项目申请详细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准备项目申请材料(详见该项目专栏“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2016年3月20日-3月24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按留学基金委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纸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3、2016年3月25日-3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认推荐名单并网上公示。

6、2016年3月29日之后,研究生院提交材料至留学基金委。

7、2016年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8、2016年6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四、其他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2、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1d31435486314a9a9038f24132977e76.shtml

3、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1a7aabc0c59b461db14c51de397be3bb.shtml

4、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

5、有关申请和网上报名的问题,请联系:

研究生院郑老师, 联系电话:84892491, 52112985-803

国际合作交流处董老师, 联系电话:84890762

NUAA公派QQ群:113428618

申请表下载点击查看”阅读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李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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