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都以为
群主的权利很大
很潇洒?
错!来看看报道再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互联网群组方便了我们的工作生活,但部分群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信息通过群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近来,已有多名群主因疏于对群的管理以及群内不当言论被处理。
江西就有多人被抓
不久前,赣州章贡警方通过前期缜密侦查,锁定了一群利用微信群进行赌博的嫌疑人正在章贡区某酒店内聚餐,随即调集三十余名警力开展抓捕行动,并将二十余名涉赌人员一举抓获。
经审讯,廖某某、谢某对其通过微信建群,将某手机麻将软件发布到其创建的微信群内,组织近百余名麻友进行赌博并收取相应台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廖某某、谢某已被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余18名参赌人员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目前,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规范管理。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请群成员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男子因在微信群辱骂交警被拘
安徽阜阳界首市男子杨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自建微信群中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微信群内不当言论
群主被处分
2016年6月,湖北潜江有人利用微信群传播请愿书,擅自上街游行,聚集请愿,要求政府停止引进奥古斯特项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群主彭某系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彭云对群员转发请愿书、发表不当言论行为没有制止,对其妻发布游行视频、评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和正面引导,还回复煽动性言论,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男子群内传播淫秽视频
群主获罪
沈阳男子吴某有一个100多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发布“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利用微信群“抢红包”赌博
群主“抽水”被判刑
辽宁阜新市的董某建立了一个微信群,2015年6月至8月,组织40余人以发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取红利。法院经审理后,判处主犯董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
答案就在群主的监管职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
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
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当群主有风险
一定要谨言慎行
否则后果就惨了
赶紧转给你认识的群主看看
转载:江西宣传
审校:刘群 沈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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