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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校外行业企业、创投风投、科研院所专家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创新创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创新创业校外导师由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人员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为全校学生及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 创新创业校外导师主要来源于: 1.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2.科研院所、政府综合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等技术、管理专家; 3.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领域专家; 4.各行业、各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军人物、实务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1.爱党、爱国、爱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2.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将创新思维、创业意识融入课程教学,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3.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的经历。 三、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不设人数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校外人员均可报名,鼓励燕山学院所有教职工推荐相关的企业家、专家加入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团队。 四、主要职责与权利 创新创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是面向在校生开展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课程、讲座、沙龙或论坛;对学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方面寻求咨询的教师、学生,给予专业指导帮助,有针对性地解决其困惑和问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类项目。 创新创业导师的主要权利是授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聘书;受邀到学校讲授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或开设相关讲座时,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对为在校生提供创业见习(实习)的企业,可优先签署“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利用高校产学研优势,进一步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五、选聘方式 1.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2.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信息采集表(校外)》; 3.学校对自荐和推荐创新创业导师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查; 4.入选的创新创业导师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并由学校颁发聘书。 六、申报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4日。申报人员请自行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认真填写。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ysxyjwclw@126.com.文件名称为“姓名+双创导师申报材料”。联系人亓老师,0634-5786620。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0日 注: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表格。 |
编辑|杨怡茹
初审|谭梦瑶
审核|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