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精彩回放!让青年人认识真实的法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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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发表重要讲话一周年之际,由我校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加法”(PLUS)演说会在长宁校区小礼堂举行,现场400多名来自上海、江苏等地法院、检察院嘉宾以及我校师生参加了这场主题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演说会,演说会网络平台2小时内仅腾讯和智合直播就有30万+人次收看活动。沪上年轻的法官、检察官、法学院师生用热情、新鲜、洒脱、锐意、深度、富于内涵的演讲,让青年人认识真实的法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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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书记曹文泽表示,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基础。新时期的法治人才培养,高校应立足“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和实践探索,既要在与实务部门良性互动中提升学生法治实践能力,更要教会学生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让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在学生心中落地生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卫民说,这场聚焦“法学教育”的PLUS演说会是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沟通和对话的一次富有意义的实践。以此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让实务部门与高校在培养法律高等人才中形成合力。培养更多更好的法治人才是我们队伍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发展法治事业的使命和责任。PLUS演说会是一个传播思想的平台,也是一个展示智慧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展示了法官、检察官、学者的良好形象,展示了他们的学识、专业和情怀。

5月2日的PLUS演说会,你是在观看后不断回忆现场的盛况?还是错失亲赴现场的机会心生遗憾?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回顾完整精彩盛况!或者仔细阅读下方精彩摘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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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听PLUSER说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刘彬华

为什么学了7年法学,我输给了一张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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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生活在那样的社会里,技术在飞速迭代,社会要素也在眼花缭乱地重组,没有任何领域还是一片固定的桃花源,可以按照原来的轨迹一直运行下去,法律行业更是这样。怎么办?转变!转变我们固有的知识观,在强调知识深度的同时不断的拓宽知识的广度,什么意思?套用一句话,也就是要做知识的游牧民族,哪里水草丰美,就向哪里迁徙,在知识的原野上,用旺盛的好奇心,四处奔跑,获取更多的知识。你们可能又会问,那难道一通乱学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法律人的知识观?当然不是。这就得理解,我们法律人学习知识的真实目的是啥?我们法律人的学习就是为了用法律去更好地解决社会的纠纷,而成年人的学习又因为要快速地调动知识,所以,我们学习的目的,不是只停留在输入更多的知识,而是要多维度的去观察和理解社会。其实呀,我们所有的有效行动,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上,那就是对真实世界的了解,可是真实世界实在是太复杂了,你不可能只用一个角度的理论就能洞察这个世界,因此也就更不可能只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就能解决真实世界里的纠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周子简

不能与实践对话?也许还差一门证据思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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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思维就是用证据来建构和印证法律事实的思考方式。如果说证据是案件之眼,那么眼睛后面的大脑,就是证据思维的思维导图,它是包含证据法理论、证据种类、非法证据排除、实物证据的鉴真、言词证据的印证等规则、不同诉讼阶段证明标准等多方面内容在内的一整个思维体系。证据思维不仅贯穿证据从收集、固定、审查、运用、采信等每一个环节,在每个阶段还有它独立的呈现方式。比如审查逮捕阶段,证据思维就至少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要逮捕,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就需要我们从正面建构事实、反面排除合理怀疑、守住基础事实的底线这多个维度来把握。第二,在分析事实证据条件时,要先解决证据能力,才能谈证明力。所以非法证据必须排除,瑕疵证据应当补正,这是个梯度。第三,逮捕是个强制措施,要符合法定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同样要有证据移送和认可,当然它的证明要求比事实证据的严格证明标准要低。

为什么今天我强调的是证据思维,而不是证据本身?因为对于证据,个人的立场、认识不同,看待同一个证据的结论也可能不同,但无论是法官、检察官、侦查员还是律师,用什么方法来校验合法性、分析证明力、评判证据体系,这种证据思维应当是一致的。所以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来说,这样的证据思维就能成为对话和交流的一个枢纽,一个关键节点,成为法律人共同的语言。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专业大四学生 袁铭蔚

模拟法庭与真实庭审的距离有多远,答案也许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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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我们所学的知识画一个圈,那么实际上我们所学的法律就是圈内知识,模拟法庭当中我们所应用的知识也是圈内知识,但如果要解决实际问题,我们更需要的是圈外的知识。这些知识如何而来?胡适先生有一段话说的很有意思:“如果你有了一个问题天天逗你去想他,天天引诱你去解决他,天天对你挑衅笑你无可奈何于他,——这时候,你就会同恋上一个女子发了疯一样,没有书,你会变卖家产去买书;没有仪器,你会典押衣服去置办;没有师友,你会不远千里去寻师访友。”模拟法庭就是那个使你发了疯的恋人,在你不断的想去追求她的同时,你的知识维度奇妙的被打开了,圈外的知识进入了你的大脑。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法学教育的终极目标不只是知识的灌输、技巧的培养,更是使我们懂得如何自己去发现问题、拓展知识和转换思维,这一切都要靠训练。这使我想起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他在《天龙八部》中塑造了一位武学理论的奇女子——王语嫣,她从小苦读武学秘籍、深谙各家套路,但是自己呢?却不会一招半式。江湖有个很大特点,它是信息闭塞的,所以王语嫣即使不会武功,她的价值在当时也可以说是一本武学活词典,但如果切换到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呢?她的能力可能早就变成低端价值了,因为信息时代已经为我们搭建了一本本武学秘籍,制胜的秘诀是如何训练自己利用它,最终成为运用型的高手。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审判庭庭长 章晓琴

从“分”到“纷”,十四年我收获了一个纠结的“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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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深层次的缺失,是缺乏对人情、伦理、经济、政治的深入理解,更不能把这些角度的考量通过适当的切入点运用到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中。当然,不能把这个问题完全归咎于高校的法学教育,但法学教育应到特别重视引导学生去发现:法律规则是抽象的,而公平正义是具体的,我们不能够脱离社会生活本身做纯粹的、抽象的判断。我们在考试时要解答的是一个法律问题,但我们成为法律从业者后面临的是一个法律纠纷,尽管内核也是一个法律问题,但外面层层包裹了人情、伦理、经济、政治等诸多社会因素。如果只关注法律内核,而忽略了外围,可能“一刀切下去”,就会背离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的初衷。因此,如果可以回到大学时代,我会对20几岁的自己说,要学会射雕英雄传里老顽童周伯通的绝活“双手互搏”。既能站在法律人的视角,从法律纠纷中抽象出法律问题来做专业判断,也能站在社会大众的视角,将法律问题放到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去考量:我的专业判断是否能体现了公平正义,是否引导人们作出正向的行为改变,进而推动社会朝着我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最后,我想给写文章的法官们打call!学弟学妹们,不妨去读一读法官的文章,虽然没有域外的前沿动态,没有耳目一新的精致理论,但你可以在法官的纠结里看到事实认定的困难、价值判断的艰难,而这些是关乎法律生命力的东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 韩强

何谓法学功底?缺的可能恰恰不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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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法学院里开设的各类实务课程,本质上仍然以传授法律知识、研究法学理论为任务,为了避免误导,必须强调其体系性、科学性。就如同常规的法学教育,要将法学理论引向法律实践一样,实践课程也必须将法律实践回归法学理论。换言之,理论教学要让学生知道,抽象理论是从哪些具体现象中抽象出来的,而实践教学则要让学生知道,具体的实务操作背后有哪些法学理论的支撑。以理论为中心的法科学生培养模式,要求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都要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所谓的“法学功底”,抑或“发展潜力”。

学生要相信,深厚的理论功底是其发展高度和远近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教师和学校要相信,严谨的学术训练是决定其社会声誉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用人单位也要相信,应聘者的理论功底是优秀人才的核心品质之一,至于其工作上手速度快慢、有无常规操作技能,甚至语文乃至外语水平等等,长远来看,几乎可以被任何智识正常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习得,根本不是区别杰出人才与普通人的标准。

当然,强调理论功底并不否定影响人才成长发展的其他要素,但法学院的核心任务在于理论学习和学术训练,无论怎么强调都是不为过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助理 李捷

学法律,你学到最有用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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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身就是探索和发现的平台,观察社会问题、广泛的阅读思考,提升人文素养,这些可能不能提高我们的成绩,但会扩展我们的视野;可能不能带来奖学金,却会激发我们的学习兴趣,我想这才会是让我们在时代进步中能够终身受益的,所谓无用之用。其实,在任何一个时代,所谓的“有用”和“无用”其实都是相对的,就像“有用”的奥数带来的竞争优势也许持续不了几年,而“无用”的竖琴给我们带来的精神慰藉却可能伴随终身。让我们对“有用”和“无用”做出区分的,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我们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当然,实用主义本身并没有错,但时代的变化会让“有用”和“无用”的划分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我们用更长远的眼光来进行判断。在未来,法律知识的拥有量可能已不再是核心优势所在,一名优秀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将会是更高更广的视野,更精细化、纵深化的探索能力,以及终身学习习惯的养成。所以,面对时代的变革,当学法律变得更简单,法律人应该变得更不简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 陈振宇

法律的生命真的不在于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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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法律实务工作的核心是作出法律判断。要完成这样的法律判断,需要灵活运用案情分析归纳、法律检索理解、同案分析推理三种基本实践技能。需要有一个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框架作为支撑。这个知识基础和技能基础的框架只有通过系统性的法学教育才能搭建完成。

法学教育提供的知识基础教育,主要包括基本的法律制度规范以及基础理论。理论知识是法律职业者知识谱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没有好的理论基础,不可能确切了解法律制度的含义,难以有效应对疑难法律问题。法学院的法律职业技能教育不可能面向全部技能,查明事实的能力需要在实践中获得。学校的技能教育要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教育等系统的案例式教学帮助学生可以从具体事件出发,理清法律事实,找到相关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法律判断。

通过法学教育获取的知识、技能,法律逻辑推理能力,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互相作用,共同推进法律实践的发展。美国的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并没有否认法律逻辑在法律实践中的基础性作用。经验是在法律逻辑的框架内发挥作用,生活经验可以用来解释法律,法律实践经验可以用来快速调动已经获取法律知识和技能。

法律职业需要终身学习,法学教育是法律训练的起点。对于法律人而言,从法学教育中吸取的养分,不仅直接决定了职业初期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还将深深影响整个法律职业所能达到的高度。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公诉处检察官 陆锋

国情现实——教育与实践的共同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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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情现实,不是一个空洞的词汇,它包含着社会环境、理念习惯、经济水平、道德传统乃至历史人文的纠葛与冲突。虽然说,法律是一般社会现象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社会经验的理论化和规范化,但是,在将一个法律条文重新还原成社会现象时,我们往往会忽视与这个现象共生的其他现象。有学者说,立法没有原意,但立法一定有初衷,而这初衷的出发点,就是国情现实。法学生们,从家门走到校门,尚未踏入社会门,在不接触国情现实的情况下,即便可以熟练的背诵法条,即便可以对着用短短几十个字归纳出的案例做出正确答案,恐怕离真正理解法律的初心,还有相当的距离。

同学们,未来成为哪种法律人,是可以自我选择的,但身处的国情现实,却是我们选择不了的。这并不单单是指社会环境,更重要的是,我们沿袭的传统、传承的文化、秉持的道德和承载的历史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液,成为了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换言之,我们每个人,都是国情现实的一份子。应当承认,国情现实与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之间,还有差距。但只要我们心中的法治信念不变,就一定有让这种差距消弭的一天。这就好比把法治信念的种子种在国情现实的土壤里,也许在未来的路途上,种子无可避免的会面对土壤所带来的困惑、阻力甚至是无奈。但只有尽早地帮助土壤感知和包容种子,帮助种子理解和尊重土壤,才谈得上生根发芽、破土而出,才谈得上用开花结果的养分去一点一点的回馈土壤,影响土壤,直到有那么一天,去改变土壤。而这,一定离不开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共同努力,共同呵护与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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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演说会的成功不仅在于台上的精彩演说,也在于台下观众的热情支持和反馈。为什么如此多的观众特地赶到现场,为什么PLUS演说会华政专场如此火爆,现场的一些观众说出了他们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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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高三通过春考已被华政国际金融法专业录取的李同学:

因为已经通过春考进入了国际金融法专业,我认为自身对这个领域还不甚了解,希望能够借助今天PLUS演说会的机会来提前了解一下法律方面知识。

华政研究生一年级 吕同学: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陆锋检察官的演讲,他一直在强调国情。我想我们作为在校学生,还没有能完全走出学校、走入社会,对于国情的理解可能还只是停留在平时的一些实习过程中。对于陆锋检察官提到的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在短期的实习当中我们还是比较难以理解的,我认为对于这种具体实践当中的一些深入的社会问题,可能还需要等我们真正走入社会后才会有更加深刻的体会。另外一方面我们还是应该在个人的实习过程中尽可能多用自己的内心去感受社会国情吧。听完这个演说会感觉收获很大,能够在同一个舞台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人们分享不同的法律观点。个人感觉如果律师群体也来参加此次演说会就更圆满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陈飞翔:

去年也来过PLUS,但那次主要是法院与检察院系统内部的交流。这次有学生参与进来,讲得也很好。她能探讨模拟法庭与真实的实践活动这样的问题,让我觉得法庭教育这块儿能有一个新的引导。教育更面向于实践实用,因为法律是一门实用的科学。今天几位讲师都提起理论上的知识怎么运用到实践中这方面的问题。我觉得上海高院和华东政法大学一起办这个活动很有意义,因为对我们学生来说不能局限于象牙塔里面,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以后走向社会怎么去运用理论。我们在实践中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就我们法学教育该往哪个方向去走,仅仅是理论可能并不完全实用,要分一些层次。比如律师有律师职业的一些规则或者纪律或者方法,就是理论与技能两者要结合起来。上次的PLUS演说会主要是法检系统内部的交流,更偏重于自己实践中的感悟与启发,这次感觉主要是一种教育理念的引导,包括学生职业规划、未来选择职业的方向。我想可能对学生来讲更重要的还是选择法律职业,比如律师、检察官或者法官或者是其他法律职业,那么他们就会考虑到在学校学习的理论对于未来有什么帮助作用,或者是更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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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林文阳:

去年看了PLUS直播,今年是特地请假来现场看了八位演说者的演讲。印象深刻的例如李捷老师,她对于法律人提出了一个新要求:当学法律变得简单,那么法律人应该变得更不简单。那么这就对于未来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真正的价值在何处,以及法律人真正探索的应该是什么地方,抛出了这些新问题给我。那么我回去也应该要认真思考一下这些问题。还有像陆锋老师提到的国情现实,这是每个法律人在办案过程中都会碰到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么在我们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既要兼顾法律效果又要兼顾社会效果,这令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国情现实,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很深的触发点。当然还有像韩强老师他提倡的要有一个法学理论功底,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法律实践不仅仅是一个法条上的适用,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对于办案也将会起到一个强有力的帮助。之前我就听过韩强老师的课和一些讲座,也参加过一些论坛。以前就蛮喜欢韩老师的,不过之前说的都是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今天的演讲算是一个高屋建瓴,所以我觉得他的演讲更别具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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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治部副主任 陈宏

我觉得华政与检察院、法院一起举办PLUS这个形式的演说会对学生来说非常新颖,但其实对于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也是一种挑战。因为他们要把以前所学的东西与实践的经验和现实的生活融合在一起,来向老师、学生以及所有法律人展现一个法官、检察官或者是法律学生真实的心理状态与认知。但是同时也有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中国进入新时代社会后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种不平衡不充分不仅仅是发生在社会经济方面,在法律上也是一样的。我们一直在思考怎么样能使所有的法学院的教育水平都达到一定的水准,能不能让所有检察官、法官的实务能力能够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认知理解与包容,最最关键的是要达到法律能被所有人相信的目的。等法律能被全社会相信了,那么才能保证新时代的前进发展。试想一下如果不相信法律,那法律教育实践就毫无意义,所以我认为像PLUS这样的演说会应该经常举办,供大家一起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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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演说会其实也是将法律、法律实践同青年学生相联系起来的桥梁。看过专业的法律人演说会,再让我们来看看华政青年学生如何认识自我、如何认识青年,如何设立目标、如何面朝未来。

为新时代青年人点赞!

源 | @庭前独角兽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视频摄制 | 胡雅婷 刘洪阳 李一凡

陆丹雯 马玥玥 邵子婕 张冷梅

PLUS采访 | 夏亚芃

编辑 | 晓雨 李一凡

责任编辑 | 叶子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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