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9—2020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收假时间安排
1.学生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开始放假;教职工于1月14日(星期二)开始放假。
2.学生于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2月23日(星期日)收假返校报到注册,2月24日(星期一)开始上课;教职工于2月21日(星期五)收假上班。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 放假前,各教学单位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保卫处、后勤产业集团要对师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假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放假期间,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假期返乡探亲、外出旅游等的同学要做好摸底登记和安全提醒,假期结束,要及时核查同学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要抓紧查明原因。假期组织同学开展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单位,要将安全放在首位,提前做好细致周密的方案,确保师生安全。校团委、教务处、图书馆、体育部要根据实际做好学习场所、文体活动场地的工作开放,保障假期留校师生学习生活条件。
(二)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
1.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带班和值班制度,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后勤产业集团等部门要求安排专人在岗值班,按照值班要求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日志。
2. 有学生的教学单位要每日安排在编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学院负责人、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 安排学生假期参与科学研究和其他工作的教师要切实履行学生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 | 党委(校长)办公室
编辑 | 吴炳昕
实习编辑 | 邓晓麟 刘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