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校2024年高职对口招生简章。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2356
3.学校中外合作项目的国家标准代码:62356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
昆仑校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
邮政编码:530216
园湖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9号
邮政编码:530007
7.学校网址:https://www.gxjtc.edu.cn
8.招生电话:0771-2188600;5668996
9.监督电话:0771- 5650229
第三条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会同区内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4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35所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第五条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六条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9:00-3月8日18:00止。
第七条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选择考点→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八条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分类考试招生”栏目中的“广西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登录“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jtc.edu.cn),点击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对口考试报名通道”图标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第九条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9: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缴费后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第十条选择考点
考生完成缴费后,选择考点,考点选择成功,方视为申报成功。
第十一条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4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二条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含“2+3”直升)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测试时间
2024年3月24日9:30-11:30。
第十四条测试方式
联合测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测试以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第十五条测试内容
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600分。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
第十六条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考点(另设2个备用考点), 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具体考场由系统随机安排。考点设置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入场要求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第十八条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
1.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联合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其中联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组成。
2.排位规则
考生的成绩排位,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附加分-联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附加分排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 附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4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申请附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3.只认可考生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8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
6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测试;
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于2024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成绩查询
2024年4月1日后,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和广西高校联盟信息网公众号、大篷车宣传小程序进行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以及本人成绩排位。
第二十一条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数字媒体技术(平面设计,中外合作)
1.专业代码:510204H
2.收费标准:12000元/年(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备案及审批通过的为准)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
1.专业代码:460301H
2.收费标准:12000元/年(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备案及审批通过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人才培养模式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合作办学,采取“3+0”培养模式,即大学三年均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达到要求,将分别获得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完成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学习后,雅思成绩达到英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英方就读本科。如果雅思成绩不合格,也可到英方学习英语,英文成绩符合英方院校入学标准后进入英方就读本科。
第二十三条关于申报“空中乘务”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精神、心脏及传染病;无纹身、无狐臭;牙齿洁白整齐;无明显的“O”、“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2.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0CM-175CM。
3.视力要求: 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第二十四条关于申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
2.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第二十五条关于申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无心血管疾病、地中海贫血症、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身高要求165cm以上,辨色率正常;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要求155cm以上,无红绿色盲。
第二十六条关于申报“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心血管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和家族病史,无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神经病、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无口吃,听力正常,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七条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填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10:00至10日10:00。
第二十九条批次设置
高职对口招生批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小批次。直升批供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符合“2+3”直升条件的考生填报,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普通批供所有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十条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十一条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1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5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第三十二条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含“2+3”直升)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于2024年4月8日前在学校官网(https://www.gxjtc.edu.cn)公布高职对口、技能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我校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学校官网https://www.gxjtc.edu.cn对外公布),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对口招生的“2+3”直升批次招生计划仅针对经中职学校、我校及教育厅同意盖章备案的《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内的考生,如备案考生填报所备案专业(若无原专业,可填报专业大类内相近专业),则单独按照第五章排位规则进行排位,并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录取。如备案考生不填报备案时的专业,则视为放弃直升资格,与非备案考生共同按照“顺序志愿+平行志愿” 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具体见本节第6点。
4.我校对高职对口普通批出档考生按如下顺序进行录取:第一批录取符合第9点要求的技能特长生;第二批录取符合第9点要求的体育特长生;第三批按照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5.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院校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6.我校高职对口批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在专业志愿录取时,“专业志愿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2”至“专业志愿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例如: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所有考生先录取“专业志愿1”,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2”至“专业志愿10”录取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考生的成绩排位,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附加分-联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附加分排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7.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调剂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8.填报我校为第二院校志愿、第三院校志愿、第四院校志愿的考生录取模式参照我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9.我校对具有职业技能特长和体育特长的考生单列计划招生,技能特长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校高职对口普通批招生计划的8%,同时也不超过学校各专业高职对口普通批招生计划的8%;体育特长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校高职对口普通批招生计划的2%,同时也不超过学校各专业高职对口普通批招生计划的2%。
(1)技能特长生招生对象
①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②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获奖时间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的考生,须按如下方式申报:
2024年3月1日至3月17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报名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jzyzjc@gxjtc.edu.cn)。诚信承诺书务必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下载。
技能特长生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公示,同时公示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院校志愿,同时填报的“专业志愿1”须是我校公示的与其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方可获得技能特长生资格。
(2)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
①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②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参加2024年全区体育统考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须按如下方式申报:
2024年3月1日至3月17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统考成绩证明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报名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jzyzjc@gxjtc.edu.cn),诚信承诺书务必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下载。
体育特长生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公示,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院校志愿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
10.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办学点录取要求
(1)填报含有中职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
①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其他中职办学点未录满专业,当学校中职办学点专业录满时,则按退档处理;
②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填报不含有中职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
①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填我校为一院校志愿考生,可调剂至学校本部其他未录满专业,当校本部专业录满时,则按退档处理;
②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填我校为二、三、四院校志愿考生,则调剂至任意未录满专业(包括中职办学点未录满专业),当所有专业录满时,则按退档处理;
③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三十三条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检录通过后,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第三十四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
第三十五条高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第三十六条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履行公示制度,所有附加分资格、单列条件录取资格和拟录取名单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在本校网站公示。强化监督管理,联合测试设立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招生考试违规违纪问题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按章认定和处理招生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第三十七条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处置涉考舆情。对舆情进行分析和处置,针对考前考中考后的考生关注度较高的话题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网上舆情动态,协同网信部门和公安部门一起对涉考负面舆情不当言论等有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判、早处置。对重点人物牵头闹事者和恶意者,一定要落地查人,果断坚决打击,并第一时间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坚持本地舆情本地处理,及时高效消除舆情隐患,坚决防止涉考负面舆情的蔓延和引发自身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四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四十一条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