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艺术类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须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设置校考考点省份及宁夏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2.我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3.录取办法
(1)2018年我校按照艺术类别录取,入校后分别按相应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办法详见另页和学校招生信息网。
(2)依照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折合成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3)如果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计划未满,则优先考虑调剂在专业志愿中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
(4)除河南省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均以第一专业志愿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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