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定:
1、河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江苏、甘肃、安徽、山西、广东、黑龙江、辽宁、浙江、陕西、福建考生分别到我校设在郑州、南昌、南宁、淄博、石家庄、南京、徐州、兰州、合肥、太原、佛山、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福州等地的考点报名考试。(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2、以上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美术校考,允许考生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在高考录取中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顺序考虑录取和进行专业调剂。我校不在湖南省、四川省、北京市、重庆市设点组织美术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限考英语。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 + 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