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按总分150计),对专业加试成绩优秀者酌情降分录取。湖北省美术类录取时各专业按综合成绩[(校考成绩+联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北京、上海、湖南等省市按综合成绩(联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其他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校考成绩×2×50%+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
非湖北省美术类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湖北省美术类专业成绩前三十名,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本批次资格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予以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