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1:4)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盐城工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各专业根据招生数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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