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话题是驴友违规探险被困,救援费用该由公共财政买单吗。
或者换一个说法是,你赞同有偿救援吗?
前不久,南京女大学生在可可西里失联,搜救工作持续了4天时间。救援队出动了3辆车,10多名队员,通过开车和徒步的形式进行搜索,范围达1000平方公里以上,队员每日徒步的距离在二十公里以上。
还有天门山翼装飞行女大学生坠崖身亡,因为没有携带GPS,无法准确定位。
搜救队只得在2平方公里的山内,一点一点地排查。两侧绝壁,空谷幽深,陡坡层层叠起。行至密林深处,蚂蟥随时爬到人的身上吸血。为了避免被咬,队员们只得用胶带将小腿层层缠住。看了这些描述,你就知道搜救人员有多辛苦。因为驴友违规探险最终酿成意外还远不止这么一两起新闻,搜救工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搜救队员又冒着生命危险,到底该不该进行有偿救援?
下面按照驴友个人的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及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来说评述。
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优先,不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救援我是支持的。其实,有偿救援的目的不在于收不收费,而在于防止擅闯旅游禁区。
对有些人来说,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面对一些景区的规定,有些人偏偏置之不理,逃票走山路。如果能侥幸通过一次,或许就会想到下一次。可是只要一次没有顺利,或许就永远告别了这个世界。
在这个充满规则的世界里,处处是条条框框,而这个世界却因这些条框而变得格外安全而美好。有想要打破它,这个代价谁能付得起?
如果没有搜寻队的紧急救援,等待那些漠视规则,陷入困境的将是无从想象的悲惨遭遇。所以驴友们自己得肩负责任,出发前就要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后果。
另外咱们还要明白,有偿救援并不是乱收费,有偿救援是有法可依的,2013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82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的时候,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及时救助。在接受救助之后,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有偿救援针对的是那些有错在先的游客,对遵守景区管理、按照正常旅游秩序进行游览而遭遇险情的游客,则不适用有偿救援制度。总之,“有偿救援”的目的不是“有偿”,而是为了规避不必要的危险。旅游大爆发的时代已经来临,面对这些不文明,甚至充满风险的野游行为,更需要旅游文明的同步升级。
比如,对那些屡次犯错的“驴友”,应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再进入自然保护区和未开放区域。在网上组织和参与“驴友”的探险活动,也应到当地的旅游部门进行备案。
对于违规者,景区不再欢迎你,列入征信名单。这对于我们整个旅游文明的提升,效果会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