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产业化的是与非
主持人:张瑞田
主持人语:书法是艺术品,是特殊的商品。因此,它在市场上总显得羞怯和尴尬。同时,书法家是艺术家,既是艺术品的创作者,也是商品的生产者,一旦以商品生产者的面目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有痛苦,也有幸福。书法产业化的提出,也是向全社会宣布,高抬教化的艺术作品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艺术家与贩夫走卒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有推销自己的想法,也有谋取利益的欲望。
既然我们把书法作品看成特殊商品,其市场就不像餐饮市场一样成熟,供求关系染上了明显的“东方色彩”。众所周知,书法市场是初级市场,市场交换没有规律可循,具有市场价值的书法家凤毛麟角,买家心态也扑朔迷离。在这种背景下,书法的产业化和产业化的书法,让人困惑,也让人迷惑。
买方市场是书法作品市场不规范的标志之一。买家基本上匮乏艺术品收藏的娴雅心态,而大多是以投资基金与股票一样的心态,打量着书法作品的市场起落、价值涨幅。
基于此,对于书法产业化的定位,需要审视和反思。
一种误区
□李敬东
艺术产业化的概念可以说由来已久了。想当初是哪位智者高人提出艺术应该走向产业化,暂且不必去钩沉始作俑者。问题的关键在于,艺术是否一定要选择这样一条路呢?
依我来看,艺术走向产业化,在当年大气候的影响下,伴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顺应一种文化战略,应该是一种必然趋势。如果说凡事讲顺势而为的话,为艺术找到一个快捷上升的对接模式,当时的想法还不能说是错误的。在社会各个行业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运行轨道上,艺术没有理由掉头或脱轨。书法作为艺术门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毫不例外地要跟随这一态势,风雨同行。
面临产业化的书法,在过去或者将来,进入到产业化的模式,乖乖就范,丝毫来不得任性和特立独行。说实话,我过去对于书法产业化的概念还长期处于模糊和无知状态,甚至一直以为,艺术产业化的进程应该利大于弊。近期,我因受邀为某商业集团开展艺术沙龙、主持相关活动,才有机会接触到艺术产业化的根本话题。在前不久出席的一次商业集团的高层领导会议上,决策人员邀请我参与文化产业的讨论,会上某主管领导一再提及,这是相对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以及企业文化战略的会议。显然,潜台词是绝对不能说出来的,讳莫如深,进而心照不宣,讨论的内容杜绝对外公布的。在会前会后,我守诺对具体内容可以避而不谈。但在这里,尚可阐述一下隐约获得的却较为新鲜的一些感受,与大家分享讨论。
首先,应该承认,在此之前我所理解的艺术产业还很有局限性。比如,许多企业家策划过不同类型的文化公益活动,包括国学讲座、书画笔会等等,在社会上一度引起过强烈的反响。彼时,我还十分热衷于所谓的社会公益活动,不知参加过多少次毫无报酬的笔会以及公益演讲。直到近来才豁然明白,公益活动也是文化产业当中的一个重要推手,为产业发展推波助澜,其最终目的是为企业积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企业商品销售,形成一条完整的经济利益链。当书法介入某企业笔会,企业相关人员会及时请来各大媒体大肆宣传炒作,以扩大该企业的社会影响,树立名牌,扩大效应。而书法家在其中所充当的角色无非像小丑一样任人摆布,或命题(多以宣传口号)即兴创作,有时还要无偿地为企业领导书写,或将书法奉献给领导,再当作礼品转赠给他人。以文化或艺术的名义,利用书画家的艺术劳动去盘活他们的商机,成就他们的一番商业梦想。
早些时候,我对公益文化抱有很大的认同度,也很想利用自身的艺术特长为社会尽一份责任,期待艺术家都能在社会上产生正能量,并不断传播开来。至今,我不能忘记某位老总私下常说的一句话:“千万别忘了,企业文化是要赚钱的。”他的言外之意是绝对不能赔钱来搞什么文化。某省一所高校里,新建了一座文化艺术产业园区。这是拆迁了百年的建筑文史楼,包括砍伐了几十株古树,再用了三年时间建成的洋味十足的艺术产业园区。年轻的学子们望着崭新的艺术园,似乎对未来充满期待和憧憬。而一些老教工眼见校园越来越不像校园,园内的松鼠快要绝迹,他们对这样大规模的拆迁改建工程,颇感不平,有的甚至断言,教学环境被肆意破坏了。所谓的文化艺术产业园,将艺术与市场对接的最终结果无非是加速艺术市场化的进程,使艺术学子和广大民众跻身于艺术商业运作模式中。可以预言,未来的艺术产业园区在快速发展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书法作为传统艺术的主干部分,如果被强行移植进入产业化,势必也要走入一种误区,犹雾霾一般,侵蚀污染艺术的自主独立和本应具有的纯粹的自然属性。(来源:《中国书画报》书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