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版的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登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教授李景平的文章说,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折射出断裂的“官场生态”现象,令人触目惊心,比如:
2001年6月,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因滥用国家扶贫款,收受贿赂卖官被查处,包括该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在内的80名干部牵连其中。杜保乾卖官的“官价”为:3万元挂个号,5万元能考虑。2003年3月,杜保乾因受贿罪、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一些腐败分子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大肆卖官受贿,致使当地“官场生态”恶化,形成断裂的、颓废的、荒芜的风气,严重污染党风、民风,给党和国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治理断裂的“官场生态”,是当前反腐败斗争中一项紧迫的重任。
文章认为,断裂的“官场生态”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毒化的是党风政风,丧失的是人民信任,损害的是公众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造成“贫困-腐败”的恶性循环。越是贫困地区,行政权越可能成为最主要的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权。由于缺乏监督,从供给看,卖官成为最便捷的生财渠道;从需求看,买官成为最便捷的掌控资源并以此获利的投资手段。官员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买官投资收益或卖官以寻租,因而没有真正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任何积极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停滞,从而形成“贫困-腐败-再贫困-再腐败”的恶性循环怪圈。
其次,使“劣官驱逐良官”。官员是公众的代理人,“卖官链”一旦形成,进入买官卖官行列的人便不可能具备称职官员的基本素质,良官没有任何可能进入“官位市场”,这不仅表现在无能或无德者身居高位,还表现在本来正直的官员要么同流合污,要么选择退出。
最后,毒化社会。干部任用这一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环节出现权钱交易,它所带来的危害绝非一般经济活动中的腐败能比。卖官恶习一开,万般腐行前来。那些买官者一旦达到目的,念的是一本万利的权钱交易生意经,往往胆大妄为,总要变本加厉地把“投资”捞回来。
文章以为,对于断裂的“官场生态”,只有从源头上治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有资格发生用人腐败的通常是党政领导“一把手”。因此,遏制“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的腐败,除了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强化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形成对权力的全方位制约,也就是说,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
第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一言堂”、“家长制”、“个人说了算”、“瞎指挥”等现象的出现,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最后也因为监督制度的缺失让个别干部走向犯罪。因此,要真正发挥组织部门监督、党员互相监督和专职纪检机关监督的作用,将腐败消灭在萌芽中。
第三,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以权治权,在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获得、运行及后果等方面,形成制约制衡机制。通过选举制、考试制、任期制来获得权力,就能使权力获得在最初受到制约,以抑制权力的滥用;通过管理交叉、岗位轮换,强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上的互相制衡;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不仅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而且要公开权力运行的结果,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大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建立国家预防腐败机制。通过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开展腐败的监督与预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可能发生的腐败事件进行监督,并及时发出预警。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进行预警。当腐败案件发生时由具体部门启动预案,使腐败案件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