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简要为我们介绍一下提案的主要内容
在科研绩效核算中,学校适用的“成果只归属一个二级单位”的原则并不利于鼓励院系间的科研合作,基于此,我建议细化科研成果认定标准,更加准确描述项目或者论文参与者的具体贡献,具体建议有三点:
1.对于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应区分适用“定量原则”还是“评质原则”。对于进行“定量”认定的工作,可以借鉴职称评定工作的积分计算方法,在参与工作人员之间分配该项成果的积分。
2.完善同一成果的积分分配算法。例如:有子课题的项目会出现没有全体参与人员列表的现象,对于此类项目的积分分配方案,要单独规定。
3.积分分配算法应遵循学科惯例,例如:作者署名顺序、通讯作者、共同作者等已在学术界普遍存在的合作形式,如何体现在积分分配算法中?应允许不同学科计算方法不同,只要同一成果采用一种分配算法即可。
请您谈谈提交这个提案的原因?
每年我们都会统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然后二级单位的年度科研绩效是根据项目负责人或者论文归属人所属二级单位来进行二级单位的科研积分计算,一个二级单位本年度科研绩效将影响下一年度它能从学校获得的科研经费。也就是说,不计算合作者的科研贡献不仅仅对个人的科研绩效有影响,还影响其所在二级单位下一年度的科研经费。现在,合作已成为绝大多数研究者从事科研工作的方式,我校亦鼓励交叉学科研究,而且实践表明,交叉学科研究有利于孵化重大项目和高水平研究成果。所以,学校尽早建立起鼓励科研合作的“绩效计算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您认为科研合作非常重要并且是一种趋势的原因是什么?
现在,学科交叉是普遍存在的,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可以激发新视角、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发现新问题。以我们信科院为例,很多老师由于身处北语,所以除了关注信息技术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进展以外,更加关注计算机学科与语言学相关学科的交叉研究内容,而且我们也遇到很多语言学相关学科的老师需要信科院的老师参与他们的科研工作。因此很多信科院的老师都与其他二级单位的科研团队有合作。这类合作使得我们的信息技术相关研究可以立足于领域的前沿问题,也使得领域研究具有信息化时代特征。
出现相互挂名的情况,是否参与者都可以加分?
所以,请注意我的方案里是“分配积分”,而不是重复加分。完全可以避免你提出的情况,而且我还建议由于学科的差异,应该在系统内设置不同的原则,由负责人选择自己的项目或者论文使用哪种分配方法。我们的目的是在遵循“定量原则”的科研绩效核算中,要客观评价工作参与人的工作量,而不能强制约束“一项成果只归属于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