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终其一生都在探究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如何融通传统与现代,使二者保持富有张力的平衡?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本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
作者:费孝通
出版社:群言出版社
出版年 :2016
本书导读
当我们说起“中国”、“中国传统”、“中国社会”时,它们的内核究竟是什么?如果这个内核在随着时间而变化,那么历史上它曾经是什么样,如今又变成了什么样?《乡土中国》一书将从社会学的视角帮我们理解上述问题。本书作者费孝通先生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终其一生,费孝通先生都在探究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如何融通传统与现代,使二者保持富有张力的平衡?为回答这个问题,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村社会做了大量实地研究,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写就了这本《乡土中国》,较全面地呈现了变革前中国基层社会的样貌。
本书开篇便指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与传统中国以农为本的经济体系密切相关——在农业社会,务农为生的人们固着在自己的土地上,并因水利合作和土地继承等原因而聚居在一起,生老病死都不能离开这片“乡土”,由此造就了中国的乡土社会。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比邻而居的都是熟人,人们从熟悉中得到对彼此的信任。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静态的社会,务农为生的人固着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于斯长于斯,既不能像游牧的人那样逐水草而居,也不能像做工业的人那样择地而居;低流动性使得传统易于传承,也较少受到外来观念的冲击。乡土社会是一个血缘社会,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根据亲属关系决定的,年长者对年幼者具有强制的权力,职业、地位、财富也都依据血缘关系传承,这种由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乡土社会是个依礼而治的社会,通过教化与传承,“礼”作为行为规范早已内化为每个人的行为习惯,知礼是每个人的责任。乡土社会是个“无讼”的社会,打官司是可耻之事,社会纠纷通常通过调解来解决,而这种调解更多的是一种礼教的教育过程。
变迁中的中国处在城市化、工业化和商业化的进程中,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曾经的乡土社会了。人们离开了自己的土地,涌入城市寻找新的机会,比邻而居的陌生人不再拥有血缘关系,只因地缘而结合为一个个地方社群。当社会性质从血缘社会转向地缘社会,这一重大转变势必要求社会治理模式以及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做出回应。地缘社会不再是身份社会,契约和法律成为确定人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石。在流动性较高的社会,由于人们可以通过迁居来摆脱礼的约束与责罚,导致乡土社会依礼而治的社会基础不复存在,因此地缘社会必须更多地依赖法治来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
本书中,费孝通先生以“差序格局”来描述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差序格局是指,在安居的乡土社会中,社会关系是由一个个以我为中心推出去的水波纹组成,一轮轮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需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导致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今日中国进行的法治建设无疑有助于克服差序格局下的自我主义和特殊主义带来的社会流弊。理解乡土社会,理解中国所经历的社会变迁,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当代中国制度变革的动因,并为其中的挑战寻找更好的因应之策。
选文
乡土中国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伺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瓷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礼治秩序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唾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礼治在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确,只是主动地服于成规罢了。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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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学生新闻中心新媒体部 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