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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9月11日)8时30分开始,2020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启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特别提示
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日至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上半年报名成功并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转考操作的考生,不需要再次上网注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下半年考试。
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时要自备口罩,入场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管理。
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只允许北京师范大学在籍在校学生报考,非此类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参加考试。请慎重选择填报考区。
重要事项
考生要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报名完成后,所有费用不能退回。
考生报名前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缴纳费用。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及缴费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组织工作。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面试、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咨询电话:82089117。
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按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报名咨询电话:北京市考区010-64909398、18801186648 ,北京师范大学考区010-5880369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7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报 名
时间:9月11日8时30分至14日16时
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考生登录网站选择报考类别、考区和考试科目。本次考试设置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北京市考区2、北京市考区3等考区(具体设置以报名网站为准)。其中“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北京师范大学本校在籍在校学生报考,非该校考生可选择参加其他考区考试。某一考区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数,考生要认真选择科目,避免漏报。
审 核
考区将在9月11日13时至15日11时对考生报名信息要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要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要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要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报名。
缴 费
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考试费用不能退回。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24时
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实施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实施时,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现场退费的方式。请此类人员在2020年11月11日13时30分至16时,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北京教育考试院A906室审核办理。
准考证打印
时间:10月26日至31日
点击查看:2020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文字编辑:刘海燕
微信编辑:宋 迪
审 核:安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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