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
学校决定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当日)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清明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防疫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师生清明祭奠要严格按照兰州市民政局要求,尽可能通过网络追思、制作思念卡、敬献献花、书写寄语等方式进行祭奠,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日。
学校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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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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