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0〕78号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 号)精神,科学指导全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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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进一步提高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1号)和自治区新冠肺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精神,结合广西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一)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各大专院校应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二级院系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分工责任制度,明确学校领导、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校医(保健医生)、辅导员、教务人员、食堂人员、安保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团委/分团委、志愿者、班长等的职责分工,落实防控物资分配和经费的管理。
建立和维护个人、班级、院系、学校、家长的联系网络。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教育主管部门、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社区进行主动对接,加强沟通与衔接,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二)加强健康教育。
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等。充分利用学校内网、微信公众号、教工群、班级群、家长群等互联网工具及时向师生、家长推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促进群体防控意识的提高,做到科学防护。
(三)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机制。
大专院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仍在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暂不返校。对假期留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监测工作。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四)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及时、真实、准确报告有关情况,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学生、教职员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根据要求向学校指定负责人报告,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主动报告学校和所在社区,并及时就医。
(五)开学前对校园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科学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环境。
(六)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
学校要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纸巾、吹干机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在洗手盆处配备洗手液,张贴洗手方法等宣传图片。
(七)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食堂全面检查,全面清洁消毒,全面人员卫生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作为食物进入学校。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八)设立临时隔离室。
建立隔离观察区域和登记管理制度,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场所,采光和通风良好,不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数量要能满足本校隔离观察人员需求。并设立醒目的“隔离室”标识,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控制隔离观察区域内、外的工作人员进出,减少交叉感染概率。
二、大专院校开学后
(一)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师生员工进入校内一律核验身份,不服从管理者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门卫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门房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在校园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设置楼门管理规定,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学校应实行各年级各院系错时上学、错时就餐的方式减少师生大规模聚集。
(二)做好健康监测。
学校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度,并做好登记。每日两次监测体温,早上分班、分宿舍进行监测,下午第1节课前在教室里进行午检,没有课的班级可沿用早上的方法。对于发热者要求其及时就医。
(三)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进行追访、登记,了解缺勤原因,在24小时内将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及时、真实、准确报告有关情况,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五)加强清洁、消毒。
1.地面。每日使用不扬尘的湿式拖把打扫,定期使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拖地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地。拖把清洗干净后,置于阳光下暴晒或置于通风处干燥。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等)要求每批次学生使用后进行消毒,完成消毒程序需开窗通风60分钟后方可再次使用。
2.物体表面。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馆、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3.校医室或卫生室。按照1.5w/m3在室内安装紫外线灯,均匀分布,每日无人状态下开启30-60分钟;室内工作台、桌椅表面、地面每天清洁,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使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温度计、诊疗器械表面。
4.食堂、食物操作间或准备间。食堂餐桌、操作间或准备间台面每日用洗洁精水溶液擦拭,去除油污后,用清水擦拭干净。生、熟食的砧板分开,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在阳光下晾晒后,放在阴凉通风处;定期用煮沸方法消毒。
5.餐(饮)具。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6.饮用水。学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提倡饮用温开水。使用饮水机的单位,定期对饮水机出水口使用 75%酒精擦拭消毒。
7.洗手设施、卫生间。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1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洗手台面、水龙头、坐便器内外及其坐垫和按钮,厕所蹲坑等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 的消毒液)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 的消毒液)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8.宿舍区。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9.学校健身器材。每日对健身器材用清水擦拭,保持清洁。定期对接触频繁的健身器材进行物体表面消毒。硬质光滑表面,使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喷雾或浸泡消毒;多孔表面,使用250mg/L浸泡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
10.校车、通勤车。学校公用车辆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车内用含75%酒精,含1.5%-3%过氧化氢或含醇季铵盐的消毒湿巾擦拭,或者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关闭后保持30分钟。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11.垃圾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六)加强通风。
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馆、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七)加强健康教育。
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师生员工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正确洗手的方法:洗手时,要注意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液)洗手,整个过程持续30秒,搓揉时间不少于15秒。揉搓步骤:内—外—夹—弓—大—立—腕。
第一步,内:掌心对掌心,相互揉搓。
第二步,外:掌心对手背,两手交叉揉搓。
第三步,夹:掌心对掌心,十指交叉揉搓。
第四步,弓:十指弯曲紧扣,转动揉搓。
第五步,大:拇指握在掌心,转动揉搓。
第六步,立:指尖在掌心揉搓。
第七步,腕:清洁手腕。
(八)加强个人防护。
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尽量缩小活动范围。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勤剪指甲,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医用口罩正确使用方法:佩戴口罩前应洗手,在戴口罩过程中避免接触到口罩内侧面,减少口罩被污染的可能。
1.检查口罩有效期及外包装;
2.鼻夹侧朝上,一般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
3.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4.双手指尖向内触压鼻夹,逐渐向外移;
5.适当调整面罩,使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6.口罩污染时或使用超过4小时后更换。
(九)减少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一)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四)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五)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六)对于确诊、疑似病人患病前和患病期间所在公共场所(如教室、寝室、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一)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四)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五)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六)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大专院校开学后
(八)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九)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十)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一)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十二)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方式消毒;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十三)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十四)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处理。
(十五)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十六)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使用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十七)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十八)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十九)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二十)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十一)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二)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二十三)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二十四)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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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依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1号)和自治区新冠肺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精神,结合广西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一)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制定本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成立由校长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分管校长,校医(保健医生)、班主任、后勤人员、教务人员、食堂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少先队/团委、学生社团/志愿者等。人员分工明确,逐级压实责任,落实防控物资和经费。
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社区进行主动对接,加强沟通与衔接,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两案九制”。
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三)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机制。
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仍在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暂不返校。对假期留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监测工作。
(四)教职工防病知识技能培训。
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等。持续开展健康宣教,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营造积极防控氛围,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五)开学前对园区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全面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灭蚊专项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环境。
(六)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的全面检查,全面清洁消毒,全面人员卫生安全培训。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作为食物进入学校。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七)做好防控工作的相关物资储备。
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体温检测仪等防控物资的储备。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八)设立临时隔离室。
临时隔离室位置要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场所,采光和通风良好,不得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数量满足本校隔离观察人员需求。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一)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门卫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门房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在校园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设置楼门管理规定,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学校应实行各年级错时上学、错时就餐的办法减少师生大规模聚集。
(二)做好健康监测。
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每日两次监测体温,早上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前晨检,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教室里进行午检,对于发热者要尽快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三)加强因病缺勤人员管理。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进行追访、登记,了解缺勤原因,在24小时内将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做好个人卫生。
教师授课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勤剪指甲,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方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五)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及时、真实、准确报告有关情况,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六)加强通风换气。
加强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七)预防性消毒。
1.校园。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在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完成消毒程序且需开窗通风60分钟后方可再次使用。
2.物体表面。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3.餐(饮)具。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5.学校健身器材。每日用清水擦拭健身器材,保持清洁。定期对人员接触频繁的健身器材进行物体表面消毒。硬质光滑表面,使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喷雾或浸泡消毒;多孔表面,使用250mg/L浸泡喷雾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6.饮用水。学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提倡饮用温开水。使用饮水机的学校,使用75%酒精定期对饮水机出水口擦拭消毒。
7.校医室或卫生室。按照1.5w/m3在室内安装紫外线灯,均匀分布,无人状态下每日开启30-60分钟;室内工作台、桌椅表面、地面每天清洁,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使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温度计、诊疗器械表面。
8.食堂、食物操作间或准备间。食堂餐桌、操作间或准备间台面每日用洗洁精水溶液擦拭,去除油污后,用清水擦拭干净。生、熟食的砧板分开,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在阳光下晾晒后放在阴凉通风处;定期用煮沸方法消毒。
9.洗手设施、卫生间。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洗手台面、水龙头、坐便器内外及其坐垫和按钮,厕所蹲坑等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 的消毒液)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10.校车、通勤车。学校共用车辆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车内用含75%酒精或含1.5%-3%过氧化氢、含醇季铵盐的消毒湿巾擦拭,或者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关闭后保持30分钟。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11.垃圾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八)减少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九)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形式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引导学生正确洗手,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正确洗手的方法:洗手时,要注意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液)洗手,整个过程持续30秒,搓揉时间不少于15秒。揉搓步骤:内—外—夹—弓—大—立—腕。
第一步,内:掌心对掌心,相互揉搓。
第二步,外:掌心对手背,两手交叉揉搓。
第三步,夹:掌心对掌心,十指交叉揉搓。
第四步,弓:十指弯曲紧扣,转动揉搓。
第五步,大:拇指握在掌心,转动揉搓。
第六步,立:指尖在掌心揉搓。
第七步,腕:清洁手腕。
(十)妥善保管消毒剂。
消毒剂应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一)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四)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五)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六)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病前和患病期间所在公共场所如教室、寝室、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一)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措施、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四)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五)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六)设立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八)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九)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十)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十一)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十二)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十三)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十四)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十五)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十六)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十七)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十八)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十九)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二十)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二十一)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十二)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三)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二十四)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二十五)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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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1号)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精神,结合广西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托幼机构开园前
(一)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成立由园长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园长为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园长、分管园长,园医(保健医生)、班主任、后勤人员、教务人员、食堂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制定本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等。明确人员分工,逐级压实责任,落实防控物资和经费。
建立托幼机构、班级、家长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社区进行主动对接,加强沟通与衔接,强化联防联控。
(二)落实“两案九制”。
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三)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机制。
托幼机构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仍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其暂不返校。
(四)教职工防病知识技能培训。
托幼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有关文件等。持续开展健康宣教,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营造积极防控氛围,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五)开园前对园区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全面开展园区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灭蚊专项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睡眠室、食堂、厕所、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场所、物品的保洁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环境。
(六)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食堂的全面检查,全面清洁消毒,全面的人员卫生安全培训。要严格执行食堂和儿童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七)做好防控工作的相关物资储备。
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并按班级比例配备足够的呕吐物处理包。
(八)设立临时隔离室。
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儿童易到达的场所,采光和通风良好,不得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数量应满足本校隔离观察人员需求。
二、托幼机构开园后
(一)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加强园区门卫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门卫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门房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
(二)做好健康监测。
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每日三次监测体温,早上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前晨检,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教室里进行午检,下午幼儿放学前进行晚检,对于发热者要立即隔离并尽快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三)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做好缺勤、早退、病事假记录,严格执行儿童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儿童及时进行追访、登记,了解缺勤原因,在24小时内将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给当地管理部门。
(四)做好个人防护卫生。
教师授课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儿童手卫生措施。勤剪指甲,勤洗手,在洗手前不触摸口、眼、鼻。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五)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及时、真实、准确报告有关情况,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六)加强通风换气。
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必须在专业机构指导下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七)预防性消毒。
1.校园。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完成消毒程序需开窗通风60分钟后方可再次使用。
2.物体表面。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3.餐(饮)具。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卫生洁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5.玩具、学校健身器材。每日对玩具进行清洗,健身器材用清水擦拭,保持清洁。定期对人员接触频繁的玩具、健身器材等进行物体表面消毒。硬质光滑表面,使用有效氯250mg/L-500mg/L 的消毒液擦拭、喷雾或浸泡消毒;多孔表面,使用250mg/L 浸泡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毛绒玩具清洗后,烘干或暴晒。
6.饮用水。学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提倡饮用温开水。使用饮水机的单位,定期对饮水机出水口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7.校医室或卫生室。按照1.5w/m3在室内安装紫外线灯,均匀分布,每日无人状态下开启30-60分钟;室内工作台、桌椅表面、地面每天清洁,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使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温度计、诊疗器械表面。
8.食堂、食物操作间或准备间。食堂餐桌、操作间或准备间台面每日用洗洁精水溶液擦拭,去除油污后用清水擦拭干净。生、熟食的砧板分开,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在阳光下晾晒后放在阴凉通风处;定期用煮沸方法消毒。
9.卫生间。洗手台面、水龙头、坐便器内外及其坐垫和按钮,厕所蹲坑等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 的消毒液)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10.校车、通勤车。学校共用车辆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车内用含75%酒精或含1.5%-3%过氧化氢、含醇季铵盐的消毒湿巾擦拭,或者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关闭后保持30分钟。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11.垃圾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八)场所设施。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九)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儿童和家长宣传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到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正确洗手的方法:洗手时,要注意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液)洗手,整个过程持续30秒,搓揉时间不少于15秒。揉搓步骤:内—外—夹—弓—大—立—腕。
第一步,内:掌心对掌心,相互揉搓。
第二步,外:掌心对手背,两手交叉揉搓。
第三步,夹:掌心对掌心,十指交叉揉搓。
第四步,弓:十指弯曲紧扣,转动揉搓。
第五步,大:拇指握在掌心,转动揉搓。
第六步,立:指尖在掌心揉搓。
第七步,腕:清洁手腕。
(九)妥善保管消毒剂。
消毒剂应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一)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到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二)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到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五)托幼机构如果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六)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病前和患病期间所在公共场所如教室、寝室、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托幼机构开园前
(一)制定本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开园前对园区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五)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儿童,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入园。
(六)做好防控工作的相关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
(七)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使用。
二、托幼机构开园后
(八)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九)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十)对园区进行日常消毒。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
(十一)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十二)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十三)卫生洁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十四)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十五)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十六)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十七)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儿童手卫生措施。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十八)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
(十九)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病事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儿童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二十)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二十一)通过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儿童和家长开展新冠肺炎预防的宣传教育。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二十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二十三)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
(二十四)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二十五)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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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雨仪
责编:马亚兵
审核:贾琦艳
主编:李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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