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
1、我校开设了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8000元/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包装设计、品牌传播与设计和信息艺术设计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室内环境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环境装饰设计 |
130504 | 产品设计 | 玩具设计与产品设计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鞋服设计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影像与动画、数字出版、数字展示 |
1、2015年我校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等13个省份组织艺术专业校考。
省份 | 河北 | 山西 | 黑 龙江 | 江苏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预分 计划 | 30 | 30 | 15 | 20 | 43 | 20 | 20 | 30 | 55 | 60 | 20 | 10 | 30 |
2、我校在辽宁、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份采用省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招生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
四、考试科目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
2、考生文化成绩采用各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录取原则
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
3、对于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1)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5、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
6、对于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美术专业成绩采用其省联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计算原则执行。
六、报考须知
2、考生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省级招办下发的准考证;
3、考生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170元;
4、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6、我校于2014年4月15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考试舞弊或专业水平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注册资格。
七、艺术专业校考考点与时间安排
序号 |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 点 |
1 | 河北 | 2月24日、25日 | 2月27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注:考点与考试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情况发生变化,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