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江苏、湖北、广东、内蒙古)工作简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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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江苏、湖北、广东、内蒙古)工作简讯5

一、我院在江苏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考生5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05,最低分392。

二、我院在湖北省的编导制作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考生1人,投档成绩404.73分。

三、我院在广东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5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43.92,最低分417.90。

四、我院在内蒙古的普通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5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19,最低分366。

五、我院在内蒙古的普通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2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07,最低分343。

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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