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优先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经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予进行退档且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 分计算,依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其他录取说明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教育厅组织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按照程序审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证明材料在面试时提交)
3.报考我院分类招生考试的体育特长生,可享受加分政策。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可由本人于3月19日23:00前提交“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如有相关体育项目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作为附件)发送至aszyzb@163.com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的考生于3月22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专项技能测试。通过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经考核录取的特长生在校训练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相应的营养补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在学院官网https://www.asotc.cn/下载。)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专业:女生净身高1.55米及以上,男生净身高1.65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净身高在面试时进行现场确认)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净身高1.55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净身高在面试时进行现场确认)
3.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等专业: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镜片度数不超过800°。
4.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