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源于1985年成立的社会科学系。1997年,社会科学系增列经济法本科专业(后统一为法学本科专业),成立了法学教研室。2004年,社会科学系更名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更名为法学系。2012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增列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成立了知识产权系。2014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更名为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9人,博士和在读博士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90%。学院教师先后有10余人次获得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13人拥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达到80%。
学院现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480人。其中,法学(经济法)专业于1998年开始招生,知识产权专业于2013年开始招生。十余年来,累积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1200余名,在他们中间,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涌现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吴洪淇等一批知名校友。在办好两个本科专业的同时,学院还面向全校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开设法学双学位教育(较早的时候是经济法辅修教育)。迄今,已有1000余人参加了法学辅修专业或双学位教育,提升了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他们中,有近20%的同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或考上了法律硕士,选择了法律相关职业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等职业。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多年来,本学科依托我校的理工科优势背景,秉持“特色学科引领,传统学科紧跟”的发展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学科方向: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一带一路”战略的环境法治路径、循环经济法、环境行政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调查研究。
(2)知识产权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促进专利实施转化之理论基础及政策法律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版权制度创新、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及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
(3)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之要求,在民事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精准扶贫与区域社会发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研究。
(4)法学理论。本方向紧密结合法治社会建设之要求,在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
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重视教学和教学基层组织、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建院伊始,学院就明确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确定了“教学稳基础、科研上层次”的理念和“本科生导师全覆盖、实行精英教育”的模式。学院拥有校级法学专业教学团队2个,1间可容纳400多人、设施较为先进的模拟法庭,1个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先后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宁区人民法院、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共同建立了多个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团队、基地建成,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强化职业意识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学院重视法科学生的四、六级考试、研究生考试、司法资格考试以及同学们的学术训练和法律实践活动。2015年,法学院代表队在全省高校法律辩论赛中获得第2名,在全省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第4名;多名同学的作品入围甘肃省“挑战杯”大赛乃至“‘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就业率分别达到93.85%、94.29%、93.14%;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考研上线率和四、六级通过率均为全校第一或第二。
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重视科研和学科基层组织、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过调查研究,学院明确了“狠抓特色优势学科,辐射带动传统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目前,依托学院设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设有甘肃省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甘肃高校新型智库”,拥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科学研究基地”;设有校级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基层组织包括知识产权研究所、民商法(含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法学理论研究所等。近年来,学院先后参与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3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20余项,总经费约260余万元;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等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学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年派20人次参加国内重要的学术会议或学习交流,部分教师被推选为全国性学会的理事、常务理事或副主任委员。学院还联合相关机构主办重要的学术论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学院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注重打造法治系列品牌活动。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中国法庭在高校”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315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124法治宣传、卓越法律讲堂、“红柳骄子”大学生辩论赛等为载体的“与法同行”系列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邮编:730050
电话:0931-2976679
传真:0931-2976679
网址:http://faxue.网址未加载/w/Default.htm
骨干教师(硕士生导师)
吕志祥教授
法学博士,法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生态文明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省委讲师团成员、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讲《经济法学》等课程,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论著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10余项,荣获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等奖励多项。
辛万鹏教授
法学学士,曾任社会科学系(法学院前身)主任和校图书馆馆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主讲《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研究》等课程,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软科学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6项,发表论文近30篇,出版论著3部,获得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兰州理工大学“三育人”将等奖励多项。
张有亮教授
法学硕士,兼职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甘肃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甘肃省法学会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讲《刑事诉讼法》、《模拟法庭》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在《长白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近30篇,出版著作和教材4部,获的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等奖励多项。
常丽霞教授
法学博士,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兼职律师,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环境法专题》等课程。长期专注于西部(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法律文化以及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在《兰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30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出版学术论著3部,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等奖励多项。
白小平教授
法学学士,法学系主任,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甘肃省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研究方向为社会法基础理论、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近年来致力于社会法学研究,在《中州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出版论著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多项。
贾军教授
法学学士、哲学学士,校依法治校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律师,甘肃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甘肃省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2003-2004)。主讲《民法学》等课程,在《兰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多项,出版论著3部。
贾小龙副教授
法学博士,法学院副院长,兼职律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主讲《商标法》等课程,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侵权法。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10余项,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论著2部,获得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党员”等荣誉多项。
袁峥嵘副教授
法学硕士,兰州理工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负责人,甘肃省法学会会员,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讲师团成员。主讲《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科研项目6项,出版论著6部,发表论文20余篇。
毛清芳副教授
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兰州财经大学,兼职律师。主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已在《四川大学学报(社科版)》、《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5项,出版论著5部。
乔煜副教授
法学硕士,知识产权系主任,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与社会法学。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论著2部。主持或参与完成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软科学项目、甘肃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10项。
张琦副教授
法学硕士,兼职律师。主讲《商法学》等课程,研究涉及经济法、民商法等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论著2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
原新利副教授
法学博士,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讲《宪法学》等课程,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论著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荣获甘肃省师德标兵、兰州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等奖励多项。
穆永强副教授
法学博士,美国东德克萨斯州浸会大学(ETBU)访问学者(2005),法学理论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文化遗产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主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
潘志伟副教授
法学硕士,兼职律师,主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课程,研究方向主要为区域环境法。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论著2部,主持或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各类项目9项。
本科专业及人才培养
本科专业
法学
1998年开始招生。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有运用知识正确判断事实和适用法律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劳动及合同管理,能在国家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为全日制四年学制,本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在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硕士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知识产权
2013年开始招生。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理工科背景知识或管理学知识,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和法学理论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实务,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独立从事知识产权法务及相关研究,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为全日制四年学制,本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在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硕士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涌现全国知名校友
二十余年来,累积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1200余名,在他们中间,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涌现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吴洪淇等一批知名校友。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吴洪淇校友
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凤涛校友
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新秀蒋华林校友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路金花校友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张润丁校友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吴洪淇校友
吴洪淇,男,1982年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学博士(2010),美国西北大学访问学者(2009)。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2010-2013年间曾任教厦门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证据法、法律职业和司法制度。在《社会学研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等期刊发表三十多篇论文,其中多篇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文摘转载。出版有《转型的逻辑:证据法的运行环境与内部结构》(专著)、《反思证据:开拓性论著》(译著)、《证据理论:边沁与威格摩尔》(译著)、《证据法学反思》(译著)等多部著作。博士论文曾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2012)和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奖(2011)。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三项。
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新秀蒋华林校友
蒋华林,男,1984年生,湖南衡阳人,法学硕士,现为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先后于兰州理工大学法律系(法学院)获法学学士(2007届)、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获法学硕士(2010届)学位。研究兴趣主要涉及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在《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甘肃社会科学》、《北方民族大学学报》、《人大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在《检察日报》、《南方周末》、《人民之声报》、《中国研究生》等发表随笔、短论、书评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著),多篇论文获市(校)级、省级奖励。至今已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万字、撰写学术随笔100余万字。作为主要参与人先后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省级课题多项,主持完成校级课题2项。
重要指标全校领先
建院以来,法学院考研上线率和四、六级通过率均为全校第一。
主要学术研究基地及科研
依托学院设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甘肃省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甘肃高校精准扶贫智库”,拥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科学研究基地”。近年来,学院参与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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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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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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