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白石印风的“农民意识”
□薛元明
四、印中有我
惭愧世人知
齐白石的印章见证了个人的艺术构思和成就。他从民间艺人向文人书画家演变,积淀和成熟的过程非常特殊,由此决定了齐白石在篆刻方面经历了不断学习、临仿、变化乃至完善的漫长过程,直至衰年才形成艺术风格。齐白石学篆刻虽然起步较晚,因为有木工手艺基础,造就了过人的臂力和腕力,而且模仿能力强,加之极其勤奋,最终形成不事雕琢、大刀阔斧的霸悍风格,展现出阳刚之美。因为从未接受过正规的科班教育,他较少受成法限制,不落窠臼。平生喜用“天真烂漫”“颠倒纵横”等字词,说明他所在意的不是那种正襟雍容的士大夫品味,而是返璞归真后的自然、教化之外的野趣。齐白石向来视篆刻为世间痛快事,鄙弃亦步亦趋的“做摹蚀削”,一再申明“不愿作裹脚小娘”,推重“脱尽凡格,不见做作,即为佳刻”。其自作诗中类似观点比比皆是,诸如“欹斜天趣非神使,醉后昆刀信手来”(《为门人罗生画石斋图并题》)、“做摹蚀削可愁人,与世相违我辈能”(《题赵大廷印存》)等。
不可居无竹
“艺术之我”时时流露:“世之俗人刻石,多有自言仿秦汉印,其实何曾得似万一。余刻石,窃恐似秦汉印。昨日友人陈半丁称,此印纯是汉人之作最佳者,因工力所至也。”(《批“汪之麒印”》)“余刊印由秦权汉玺入手,苦心三十余年,欲自成流派,愿脱略秦汉,或能名家。”(《齐白石手批师生印集》)
“现实之我”在润格启事中多见,本质就是自食其力、两不亏欠的“农民意识”。换个角度说,此乃文人的骨气、艺术家的独立人格,是“艺术之我”的基础。
借山门客
齐白石最早的润格是1902年樊增祥所定。定居北京后,齐白石多半自定润格,最常见的告白是“卖画不论交情,君子有耻,请照润格出钱”,“减价者,亏人利己,余不乐见”。
流俗之所轻也
初到北京,齐白石当时还租住在法源寺时便写过一个告白:“余年来神倦,目力尤衰。作画刻印,只可任意为之,不敢应人示……。刻印不为者:水晶、玉石、牙骨不刻,字小不刻。印语俗不刻,不合用印之人不刻,石丑不刻,偶然戏索者不刻。”
鲁班门下
1931年的《齐白石卖画及篆刻规例》则明示:“画刻日不暇给,病倦交加,故将润格增加”,“一石刻一字者不刻,金属玉属牙属不刻”,“刻印每字四元,名印与号印一白一朱,余印不刻”。“余印”主要是指名号印以外的闲章、词句印,这说明他不愿为别人刻词句印。从现如今所见各类齐白石的印谱大致能够看到,为他人所刻词句章远比名号印要少,而他自己所作词句印大抵与其画意、诗意相通,因情而发,表达个人的喜好、期望、情感等。
木人
进入生命秋天的齐白石成功变法,做到了印从刀出、印从书出、印从人出。(9)(来源:《中国书画报》书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