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山东省空中乘务专业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美术类(本、专科):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音乐类(本科):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综合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音乐类(专科):以文化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空中乘务专业: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需关联考生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